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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尔-杰克逊:让历史选择了自己

2009-6-26 9:59:03 来源:SINA 标签:迈克尔 杰克逊  网友评论:

有一些人是注定要改变世界的。比如1965年的鲍勃·迪伦(Bob Dylan)、1976年的性手枪(Sex Pistols)、1991年的涅槃(Nirvana)、2001年的敲击(The Strokes)以及,1983年的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

让我们想象一下,假如1983年MTV顽固不化地硬是以“黑人”为理由将《比利·金(Billie Jean)》拒之门世界将会怎样。首先,现在大红大紫的贾斯汀(Justin Timberlake)将是一位女性,因为1984年主宰排行榜的是受警察乐队影响将雷鬼乐和迪斯科结合起来发展出新曲风的麦当娜。随着她1984年的专辑卖出数千万,莱昂纳尔·里奇(Lionel Richie)和王子(Prince)甘拜下风,众女星争抢“流行之后”持续至今。同时,MTV对黑人的歧视激起了黑人音乐人的公愤,某个说唱歌手因为率先将音乐和政治结合起来,改变了说唱乐的历史地位,取代人民公敌(Public Enemy)成为革命先驱,并在二十多年后来到北京参加流行音乐节与崔健同台献艺。受愤怒的说唱影响,白人摇滚乐队试着把重金属和说唱结合起来,枪花(Guns N\' Roses)或随便哪支乐队将说唱金属的历史提前了十年。而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呢,虽然专辑《颤栗(Thriller)》依旧获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由于被女性迪斯科雷鬼压制,励精图治之下成为一代电音舞曲之王并于九十年代初以一张革命性的电音专辑彻底改头换面且称霸当年的格莱美奖……

历史当然没这么发展。因为历史没有“假如”,历史的每一个瞬间都是一系列“必然”的因果关系的产物,根本不存在另一种可能性。假如真有“假如”,凌晨五点的这个时候我恐怕正呼呼大睡呢,或者,我根本也不是现在的我,又怎能在这次扯这些?总之,是历史选择了迈克尔·杰克逊。

为什么这么说?历史为什么选择的是迈克尔·杰克逊而不是杰克·尼科尔森?这又得说回到上世纪六十年代。大家印象中的六十年代是一个革命的年代。尤其是六十年代中期以后,整个世界愈发动荡不安起来。中国开始文革、法国开始学潮、美国开始反战,连百事可乐都跳出来要造独裁者可口可乐的反,正可谓“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作为大众生活的流行音乐同样闹得不可开交——迪伦唱着“答案在风中飘荡”、感恩之死(Grateful Dead)忙着发LSD、披头士(Beatles)领着一群老乡攻打USA、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琢磨着该用身体的哪个部位来弹吉他、珍妮斯·乔普林(Janis Joplin)急着找下一个男人来给自己创作灵感、吉姆·莫里森(Jim Morrison)拎着酒瓶子就不愿撒手……

 

詹姆斯·布朗

在动笔写这篇文字之前,我先看了《三联生活周刊》上一篇关于1968年美国摇滚乐的文章,三个作者分别从大门、列侬和迪伦三个角度攒出1968年的美国流行音乐的冰山一角。冰山一角?没错,那个年代不仅仅属于摇滚、迷幻、嬉皮士,也是黑人流行音乐翻天覆地的重要时期。就拿1968年来说,黑人音乐在这一年里就有几件大事发生:首先,詹姆斯·布朗(James Brown)在纽约哈莱姆区阿波罗剧院举办的音乐会,据说他用这场音乐会平息了因为马丁·路德·金遇刺而引发的冲突——因为大家都选择呆在家里看音乐会直播,而不是上街闹事;其次,阿瑞莎·富兰克林(Aretha Franklin)发行了一张叫《灵歌夫人(Lady Soul)》的专辑,在榜上待了超过一年,进一步奠定了自己“灵歌女王”的地位;还有就是马文·盖伊(Marvin Gaye)的单曲《道听图说(I Heard It From The Grapevine)》成为全年美国排行榜上最受欢迎的单曲之一。相比之下,初出茅庐的杰克逊家五兄弟那一年在阿波罗剧院演出之后被摩城唱片(Motown)相中这事儿倒是显得并不特别引人瞩目——当时绝对没有人会想到这组合里年龄最小的成员迈克尔(年仅10岁)日后会竟能跟前面几位前辈平起平坐。但是,毫无疑问,杰克逊五兄弟的故事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

杰克逊家五兄弟的父亲是一位狂热的R&B歌迷,他总是梦想着成为一位成功的R&B音乐家,为此,他煞费苦心地要培养自己的孩子,让他们以团体的形式去演唱R&B歌曲,这便是日后的杰克逊五兄弟乐队(The Jackson 5)。老杰克逊的梦不是没来由的,假如不是因为詹姆斯·布朗、阿瑞莎·富兰克林和马文·盖伊等黑人天才歌手在六十年代的精彩表现,他或许会把他的儿子们培养成黑迪伦或黑莫里森。但是,还是那句话,历史不存在假如,六十年代的黑人音乐并没有因为摇滚乐和嬉皮士的志得意满而星光黯淡,相反,在摇滚乐和抗议民谣风靡全国的同时,早期R&B也因为进一步商业化和城市化而赢得了更多的市场。灵歌(Soul,也叫灵魂乐)正是这一发展趋势的产物。整个六十年代,灵歌统治着黑人流行音乐的市场,直到七十年代放克乐(Funk)和迪斯科(Disco)崛起为止。而詹姆斯·布朗、阿瑞莎·富兰克林、马文·盖伊、史蒂维·旺德(Stevie Wonder)等天才灵歌歌手的集体发威更是让灵歌在六十中期到七十年代初空前繁荣。

 

《What\'s Going On》Marvin Gaye


《Inner City Blues (Make Me Wanna Holler)》

在这些歌手背后,那个叫摩城的唱片公司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作为当时最重要的黑人音乐厂牌之一,摩城汇集了一大批才华横溢的乐手,这些乐手不但帮助马文·盖伊和史蒂维·旺德打造出一张张优秀的专辑,也为迈克尔·杰克逊日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只要你对比一下马文·盖伊和迈克尔·杰克逊的专辑(尤其是《墙外/Off The Wall》),你会发现,两人的演唱,尤其假音部分可谓一脉相承的。这正是六七十年代黑人灵歌歌手常见的演唱方式,马文·盖伊和迈克尔·杰克逊如此,另一个七十年代著名的灵歌歌手艾尔·格林(Al Green)同样如此。当然,迈克尔·杰克逊受马文·盖伊影响似乎更深一些,或者说,这其实是摩城的烙印。很难想象,假如没有摩城这个伯乐,小迈克尔·杰克逊的天赋未必那么快就能挖掘出来,就算能挖掘出来,也未必能将专辑做得好。从这个角度来看,是摩城扶着迈克尔·杰克逊跨出了迈向“流行之王”的第一步。

尽管杰克逊五兄弟乐队很快就卖出了好成绩,成为继女子组合“至高无上”(The Supremes)之后摩城打造出的又一株团体摇钱树,但这并没能改变摩城每况愈下的现实。尤其是七十年代中期,迪斯科崛起,灵魂乐式微,以制作R&B(包括灵歌)唱片见长的摩城地位岌岌可危。不过,有趣的是,迪斯科后来却成为迈克尔·杰克逊问鼎“流行之王”的强有力武器。

说到迪斯科,我们又不得不再搬出詹姆斯·布朗以及史蒂维·旺德来说事儿。众所周知,迪斯科的前身是放克乐,而这两位爷不仅仅是灵歌圣手,同时也是放克乐老祖。早在六十年代,他们的音乐里就已经有了放克乐的影子,詹姆斯·布朗六十年代的单曲《好极了(Out Of Sight)》和专辑《爸爸有个新皮包(Papa\'s Got A Brand New Bag)》更被认为是点燃了放克乐诞生的导火索。后来,放克乐的节拍跟鼓机、合成器结合,逐渐发展出了迪斯科。实际上,在美国七十年代中后期的黑人流行音乐里,放克乐和迪斯科常常密不可分。最好的一个证据就是电影《布鲁斯兄弟》(Blues Brothers,又译为《福禄双霸天》)。在这部1980年上演的喜剧电影里,两个男主人公带着乐队闯进一个黑人放克歌手的现场,那个歌手现场演唱的歌曲就带有很浓厚的放克乐和迪斯科双重色彩,而且,他的假声演唱和舞蹈动作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早期的迈克尔·杰克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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